吴彭龄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法学会会员,无锡市吴文化研究会诚信分会秘书长,江苏仁勤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执业律师。
吴彭龄律师199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考试,1991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无锡市机关工作人员招聘考录进入无锡市郊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工作,1992年领取《律师执业证》,开始律师执业,曾先后在无锡市郊区律师事务所、无锡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和江苏省仁勤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工作。
除长期从事律师工作外,吴彭龄律师还从事过政府法制、依法治区、公益法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工作,曾任无锡市郊区(滨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主任,法制事务所主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
受聘担任过多年无锡市郊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政府陈锡明区长法律顾问,武警8720部队政治部法律顾问处顾问,无锡市郊区芦庄街道、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等政府、部队以及国家级开发区、镇(街道)、政府相关部门和无锡市郊区质量监督管理站等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参加过区级政府常务会议100次以上,参与制定和修改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立法活动50多次,起草、讨论、修改、废止无锡市郊区、滨湖区、北塘区各类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吴彭龄律师到炮九师、武警181师、郊区和滨湖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和所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讲过法律课,培训过无锡市郊区、滨湖区政府所属的所有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级行政执法人员。多年来,吴彭龄律师获得过省、市、区级政府法制、复议应诉、法制宣传、执法监督和多个政府部门先进个人和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多次奖励,吴彭龄律师撰写的《如何发挥乡镇(街道)法制员作用》、《从政府败诉论依法行政》、《从法定职责论现有区级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工作难点》等论文曾获市以上法学论文一、二、三等奖,参加的《上海市水法知识竞赛》、《无锡市第三届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无锡市税法知识竞赛》等竞赛获市以上多类法律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吴彭龄律师能胜任处理涉及政府、街道的信访、民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综合、复杂、疑难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事宜和各类调解谈判非讼事务,适合担任市、区和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政府部门或政府派出机构的法律顾问。